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石牌岭路317号2号楼205室(武汉科技大洪山校区2号门门口)
联系:周老师
手机:15871464096
电话:027-87161727
Q Q:739885088
邮箱:739885088@qq.com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