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是以美国“再生银行”回收模式为代表的盈利性企业运作模式,一类是以巴西“塞普利”、德国双元和台湾四合一回收模式为代表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的企业化运作模式[1]。这2类模式只在利益关系与分配方面存在一定差别,在分类目的、主体分工、运作方式等方面并无实质性差别,2者殊途同归,通过整合业务链、交易链与利益链,借助利益驱动,发挥政府、排放者、回收公司、资源利用厂家、商品产销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促进垃圾分流分类和实现企业化运作的目的。
美国再生银行模式
美国再生银行是通过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获得成功的典型案例,基本思路是利用物联网技术,重整排放者、商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再生资源交易链与利益链,通过市场化经营和政府适度补贴,在排放者得到实惠、商家绑定更多的消费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获得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和政府减少财政补贴的前提下,提高资源回收率,促进废弃物分流分类,实现再生银行(企业)的预期收益与商业运作。
巴西赛普利模式(拾荒者合作社模式)
巴西赛普利是制度创新的成功案例,赛普利通过建立拾荒者合作社,分拣市政环卫部门无偿送来的干垃圾,从中回收再生资源,并将再生资源卖给登记合作的回收利用企业,达到强化资源回收和促进垃圾干湿分类的目的。
德国双元回收模式
德国销售包装物双元回收系统(DSD)是行业自治的成功典例,也是生产者采用委托方式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成功典例。德国对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颁布了严格法规,要求产品生产者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和回收利用包装废弃物。为执行法规,德国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行业成立了多家回收企业,如回收工业和企业塑料包装的RIGK、回收建材包装和聚氨酯发泡塑料包装的POR、回收销售包装物的DSD等企业,其中,DSD回收的销售包装物占包装废弃物的比例(约48%),DSD的回收成绩为显著。
德国DSD系统是一个社会企业DSD发起和创建的销售包装物回收系统,其运行方式见图2.4所示,享受政府的免税政策。1990年底,为了履行政府日益严格的包装法规义务,95家产品生产厂家、包装物生产厂家、商业企业、运输企业以及再生加工企业自发组建了DSD企业联合组织并创建了德国双元系统,其任务是对包装废弃物组织回收、分类、处理、循环使用。目前,已有1.6万个公司加入,占包装企业的90%。DSD企业成员按照规定向DSD组织支付一定费用后,就可取得“绿点”包装回收标志的使用权。“绿点”标志表明该商品包装的生产企业参与了“商品再循环计划”,并为处理自己产品的废弃包装交了费。DSD组织则利用成员交纳的费用,负责收集包装废弃物并进行清理、分拣及回收利用。DSD通过组织消费者将废弃物“送”到指定排放点和收运单位到指定排放点将废弃物“收”走并运输到废弃物处理企业,理顺了废弃物逆向物流。DSD的收费标准根据回收包装物的不同类型,分别按重量、体积或面积进行计算。DSD的主要运作方式是:标有绿点的包装物从DSD成员生产企业流出,经消费者排放后再由DSD组织认可的收运人(包括DSD成员收运单位和消费者)将其送至DSD成员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资金流则从生产企业流到DSD组织,再随包装物流向收运人和回收企业。对于政府下达的回收指标,DSD组织每年都会进行全国范围的统计,将经核实后的数据报告提交给国家环境部门,完成了回收指标的工商企业即可按规定获得免税。
台湾四合一模式
1998年台北市出台《资源回收四合一计划》,并为此成立资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资源回收四合一计划》发挥社区、回收商、地方政府(清洁队)和信托基金的作用,社区组建资源回收互助组织推动家庭垃圾分类、回收和预处理,回收商建立的回收系统,政府承担定时、定点、定线收运,信托基金向回收体系注入资金推动社区、回收商和地方政府清洁队严格执行资源回收制度。四个主体分工协作,合而为一,充分体现了全民参与及经济激励在资源回收过程的作用。资源回收四合一计划的运行方式见图2.5。从图2.5可以看出,信托基金起到了利益驱动作用,促进与持续推动了分类、回收与利用;此外,台北的慈善团体组织在推动社区垃圾分类中起到了发起、组织和作业等作用。。
资源回收方案不仅有效减少了垃圾清运量和提高了资源回收率,而且改变了清运垃圾的组成和特性,2002年垃圾统计资源显示,清运垃圾中不可燃物质仅占9.6%,可燃物质占到90.4%,其中厨余类占23.3%,纸类30.0%,塑料类占20.2%,资源回收方案提高了清运垃圾的热值,有利于提高焚烧效率和焚烧设备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