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流程:
1、准备手段:车主需准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号牌等必要证件
2、申请报废:车主需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报废,并填写相关表格。
3、选择回收企业:车主应选择具有报废汽车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这些企业通常会在当地政府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管。
4、交售车辆:车主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回收企业,并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5、注销登记: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按中国汽车报废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①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更新补贴新标准:一是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二是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三是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