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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冈CMA计量认证代办,全国上门辅导

    2024-12-20 08:32:01 32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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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书面审查,依据计量认证的评审准则,由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安排委托技术评审组进行现场核查性评审;

    . 通过现场评审,符合准则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机构印章,并上互联网公布。

    计量认证使用何种评审准则?

    在2006年以前,我国是依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我国是依据《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申请阶段,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初查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帮助质检机构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使之正常运行;

    3、预审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进行摸拟评审,查找不符合项并要求整改;

    4、正式评审,主管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请认证的机构进行评审;

    5、上报、审核、发证阶段,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检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6、复查阶段,质检机构每五年要进行到期复查,各机构应提前半年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上的材料项目与次申请认证时相同;

    7、监督抽查阶段,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单位,在五年有效期内可安排监督抽查,以促进质检机构的建设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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