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技术知识与技能;(如没有就需要先培训)
6、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桩考
(一)场内“8”字行驶考核:
场地尺寸: A=2倍车宽+1200 mm B=车长
C=车宽+600 mm D=车长
R=2倍轴距的长度+600mm r=轴距的长度
行驶路线:采用空车行驶,叉车从车库驶出到达1,由1倒车至2(甲库),从2前进到3,由3倒车至4(乙库),从4前进到5走一次8字,经6行驶到7,由7倒车经5入走第二次8字,由6回至车库。
操作要求:
(1)叉车货叉全开,空车行驶。
(2)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
(3)起步要鸣号,起步与转向时都要打转向灯(8字行驶除外)
(4)行驶中不准碰桩,发动机不得无故熄火
(5)行驶中和停车后,车辆任何部分都不能出线和压线
(6)车没停稳不得反向起步
(7)倒车时必须向后瞭望,确定后再倒车
(8)行驶中货叉离地面200-300mm,门架要略往后倾,不得边行驶边调整货叉高度和角度
(9)不得原地打方向盘和长时间半联动行车
(10)动作要规范,操作要熟练准确,不得有明显的失误
(11)整个操作过程要连贯,中途不得无故停顿、反复操作和调整
(12)行驶中车轮不得频繁左摇右摆或转弯时车速过高
(13)行驶中双手不准同时离开方向盘
(14)操作完成后,整车必须停在车库内,拉手刹,挂空档,货叉水平落地,并鸣号示意
(15)听从指挥,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
考核评定: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及格
1、起步不打转向灯或发生间歇前冲、剧烈跳动的。
2、坡道起步后退的。
3、不能正确掌握方向,使车辆驶出路外或发生“划龙”行驶;一手换挡一手不能有效掌握方向盘;转弯角度过大使车辆偏离道路中心线行驶的。
4、原地打方向;用半联动加大油门控制车速的。
5、未按换挡顺序越级换档;挂不进档位或挂挡时发生严重齿轮碰击响声;入错挡位的。
6、不能根据路面、交通、载荷等情况合理运用动力和掌握换档时机正确控制车速的。
7、行至障碍路段、因操作不当使车辆无法行驶的。
8、停车不正或停在路中或停车过急的。
9、发动机中途熄火的。
10、狭窄路段调头不能三前两后完成的。
11、转弯时,不会使用转向灯或不会通过倒后镜观察车后事物的。
12、倒车没有向后了望的。
13、会车地点选择不正确,使双方无法行车。
14、不懂交通标志或违反交通规则的。
15、违反驾驶操作规程的。
16、意识差,预见性差,缺乏应变能力的。
17、不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或发生行车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