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Personal loans)(简称“个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兴起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战后西方零售贷款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认识到零售业务的重要性;二是战后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稳定,个人收入提高,人们乐于利用贷款进行消费;三是各种征信机构大量出现,使银行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三、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四、个人经营性贷款 五、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 六、个人小额信用贷款 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是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向资信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无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以个人信用及还款能力为基础,额度一般不会超过10-20万,借款期是1-2年不等。 七、个人非住宅抵押贷款 1.分期还款的贷款 2.一次性还款的贷款 3.信用卡贷款 :信用卡是指任何可以随时和反复用来借款或以信用形式购买商品及服务的卡、磁盘和其他工具。
质押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财务分析 (一)内容 1、分析未来的还款来源或抵押品,界定资产的所有权和确定资产的价值、稳定性和流动性,通过个人纳税申报表上的信息确定客户的收入。 2、分析负债和费用,确定财务报表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明确客户的还款方式。 3、综合分析:运用财务报表所获得的信息综合评价客户的流动资金状况。 (二)达到的目的 1) 验证财务报表中数据的真实性 2) 确定一个或几个可能作为抵押品的流动性资产 3) 确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来源 4) 确定担保人的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