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贷款一般指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
它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贷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私人借款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私人借款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