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规定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这是首次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出台的购物卡“紧箍咒”,表明国家封堵商业预付卡(即购物卡)腐败漏洞的决心。
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意见》要求税务部门要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收稽查,坚决依法查处发卡人在售卡环节出具虚假发票、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等行为。财政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严厉查处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行为。
礼品套卡通常是采用纸质展现形式,并且随着送礼人的实际需要出发,发展出了各种不同的样式和包装形式。礼品套卡通常分为两个组成部分:卡套和卡。“卡套”的部分一般是由发行礼品套卡的公司设计制作的精美包装,既能保护卡本身,也能展现礼品的档次,吸引眼球,同时也起到遮盖卡上礼品内容的重要作用。 “卡”的部分相对简单明了,通常明确标注了礼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发行商、发行日期以及卡的有效期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