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物卡余额不退、过期作废等商家的“霸王条款”,《意见》规定,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换卡等配套服务。
《办法》规定,禁止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和为预付卡充值。不允许预付卡广泛用于网络支付渠道。记名预付卡应当可挂失,可赎回,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预付卡不挂失,不赎回,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对余额在100元以下的公共交通领域不记名预付卡,允许按约定赎回。 “通过以上规定,在发行、购买、充值等环节落实实名要求,有利于防止预付卡被用于洗钱、套现等活动。”央行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解释说。
购物券从表现形式上基本上分为实物购物券及虚拟购物券两种。一般为单位或慈善团体为达到促销、刺激消费等目的而派发的、具有一定有效时间限制的换购、抵用、现金代用券或虚拟优惠券。购物券的实现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市场消费基础,一方面也起到拉动和刺激经济的作用,为企业盈利及和市场经济发展都带来便利。
礼品套卡通常是采用纸质展现形式,并且随着送礼人的实际需要出发,发展出了各种不同的样式和包装形式。礼品套卡通常分为两个组成部分:卡套和卡。“卡套”的部分一般是由发行礼品套卡的公司设计制作的精美包装,既能保护卡本身,也能展现礼品的档次,吸引眼球,同时也起到遮盖卡上礼品内容的重要作用。 “卡”的部分相对简单明了,通常明确标注了礼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发行商、发行日期以及卡的有效期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