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岩土工程勘察活动完成后,根据甲方的施工要求以及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所进行的桩基工程,地基工程,边坡工程,基坑工程等岩土工程施工范畴的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主要有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及采取土试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现场检验和检测。
终根据以上几种或全部手段,对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编制满足不同阶段所需的成果报告文件。
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是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存在的地质问题,对建筑地区做出工程地质评价。
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地基等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
1)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特殊处理;
2)严重湿陷、膨胀、盐渍、污染的特殊性岩土,以及其他情况复杂,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
1)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质变化较大;
2)除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
1)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
2)无特殊性岩土。
Ⅱ类:
1、现行的国家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划分的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场地和地段。
2、不良地质现象一般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
4、地形地貌较复杂。
5、岩土种类较多,性质变化较大,地下水对工程有不利影响。
6、不属于Ⅰ类的一般特殊性岩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