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履约保函成为承包人单方的义务
在建筑工程领域,发包人的支付保函和承包人的履约保函体现合同双方平等的担保义务,按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41.1条规定: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合同本应反映缔约双方平等的权利义务,但实践中激烈的竞争使多数承包人不敢主张发包人向其提供支付保函,或是在招标文件中就已经剥夺了承包人的该项权利,因此合同内容并非是完全平等的。通常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15%,承包人以现金或其他物权抵押向银行提供了担保,同时还要承担一定的担保费用,而承包人整个工程的利润可能就于此,或是更少。承包人将同时面临施工过程风险(尤其一次包死合同)、延迟付款风险和丧失保函金的风险。
没有完善的法律来保护承包人履约保函风险
我国《招标投标法》倾向了对发包人权益的保护,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但对如何保护承包人权益没有作出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建设部2005 年 5 月推行的《承包商履约保函文本》(试行)虽然做出如下规定,“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商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商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但该文本仅处于在部分试点城市推广阶段,还不能对抗发包人无条件保函的要求。
、银行履约保函担保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
2、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3、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
4、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5、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保等。
6、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
7、缴纳保函费用:每笔按保函金额的5‰一次性收取,为100元后,可对外开出保函。
办理履约保证函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工程承包合同或购销合同的原件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履约保函的优点
1、对承包方或供货方:
(1)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2)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3)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2、对业主或买方:
(1)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
(2)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
银行履约保函担保多见于一些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在这些项目实施过程中,一般是由业主或买方向承包方提出履约保函的要求,目的在于制约对方的行为,保证施工项目可以保质保量地完成。一旦承包方没有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业主或买方就可以获得赔偿,维护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