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涉及以下表演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举办活动的企业,均需必备许可证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A、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B、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C、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营业性演出通俗地解释,就是以赚钱为目的的文艺演出,可以表现为各种形式:
1、给演出团体、单位或个人支付报酬的
2、公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3、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因此,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合乎法律的文艺表演,均可以归类为营业性演出。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3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提供演出场地,应当核验演出举办单位取得的批准文件;不得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演出场地。
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文化传统的;
(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