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4. 企业近3年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抹灰工不少于5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抹灰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抹灰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油漆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油漆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油漆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