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是一种票据转让方式,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其持有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申请贴现人的票据行为。
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
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向中央银行再转让汇票,转贴现是指贴现银行向其他商业银行转让汇票,二者都是贴现银行以未到期的贴现票据,经背书后的再次贴现,中央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按规定扣除再贴现或转贴现的利息后,给申请贴现行兑付票款。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一种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要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它把信贷资金的投放、收回与商品的货款回收紧密结合在一起,使企业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提前变现,增加了企业的可用资金。银行又可将经贴现并符合央行规定条件的票据向央行办理再贴现,克服银行信贷资金紧缺的困难,减轻贴现银行的头寸压力,增加贷款总额和贷款收益。因此无论对贴现方、还是对贴现银行来讲,贴现业务都是一项流动性极强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