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工业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
2.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8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