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办理程序
1.到医院开死亡证明:
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如果在家里死亡的请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证明然后到户籍地的地段医院开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到派出所注销户口:
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户口注销后派出所后收掉身份证或者剪掉一角,家属提供火化殡仪馆名称,发给家属殡葬证明(火化证明),家属凭火化证明到指定殡仪馆火化遗体。
3.联系殡仪馆火化:
(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预约殡仪馆接运遗体:
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殡仪馆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