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简介
项目专项审计主要包括离任审计、清算审计、改制审计、净资产审计、固定资产折旧专项审计、司法鉴定审计、财产转移审计、贷款审计、移民审计、物业管理收费审计、会计报表审阅等各专项审计项目。
二、具体服务项目:
(1)离任审计--指对法定代表人整个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是考核责任人任职期间的业绩,明确划分前后任的经济责任的有效方法。
除一般审计所需资料外,离任审计还需提供:
1、离任人在任期的述职报告、工作总结报告
2、离任人基本情况的介绍资料
3、上级部门对企业检查的处理、通知文件
(2)清算审计--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以及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的审计。通常包括破产清算审计、合同约定终止清算审计等。税务主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税务清缴,出具完税证明前,工商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注销登记前都需要该审计报告。
除一般审计所需资料外,清算审计还需提供:
1、清算开始日会计报表及附注、近三年全部账目、近三年会计凭证
2、近三年各年全部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3、所有税种近三年各年纳税资料、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
4、清算公告(三次)、清算决议及批文、清算委员会确认的财产清单
(3)改制审计--全民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变其所有权性质,通常是在变更为按《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需要进行的审计。包括初始投资认定审计、财产损失认定审计、财务状况认定审计。该审计报告可提供给财政局、工商局、企业上级单位等相关部门。
(4)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指对特定财务数据、某一会计报表或整套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执行与特定主体商定的审计程序,并将执行情况及结果报告与委托方。如净资产审计、固定资产折旧专项审计。
(5)司法鉴定审计--在诉讼中接受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对涉及诉讼经济事项的事实、形成过程、原因及结果进行的专项审计。通常我们对这种审计实施特殊的审计程序,其结果具备法律效力。
除一般审计所需资料外,司法鉴定审计还需提供:被审单位的起诉书、调解书、判决书
(6)财产转移审计--对股东投入到公司的实物资产是否已移交给公司、是否已登记入账、并办理了相关财产转移手续进行的一种专项审计。该审计报告通常是提供给工商局办理登记的必要文件。
(7)贷款审计--提供给银行,作为审查企业是否具备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以及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在审计报告中我们不仅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也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贷款使用情况等发表意见。是银行规避贷款风险,企业展示经营状况必不可少的依据。
(8)移民审计--提供给使馆,以反映申请移民人士所拥有企业的经营结果的专项审计。通常包括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指标分析等内容。我们同时提供专业人员翻译的英文报告。
(9)物业管理收费审计--对物业管理费的收入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的专项审计。该报告通常提供给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委员会。我们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审计程序,以维护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双方的权益。
(10)会计报表审阅--指主要通过实施查询和分析性复核,说明是否发现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规定的情况。通常有别于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由于其程序简单,操作也相对容易,但与审计相比保证程序较低。该报告通常是在特殊目的下,提供给企业的股东、上级单位使用。